齐心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荣

2024年04月22日 19:08

【摘要】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荣)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作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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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积极出席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 7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配套修订
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根据最新修订发布的以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从规则、制度层面更加清晰规范和有效保障我们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勤勉履职和内控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

    现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任职资格独立性自查说明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钱荣: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 年 10 月至 2014 年
5 月在深圳市经理人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锦安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14 年 6 月至今任广
东森阳银瑞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2020 年 3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截止 2023 年报告期末
本人仍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一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申请已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辞职生效后本人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任职资格独立性自查说明

    本人日常积极加强任职资格管理,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核查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
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着严谨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
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实际出席情况

      姓名    应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钱荣      6        2          4        0        0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
名委员会委员。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会议。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 1 次会议,相应任职的独立董事均有全部出席,
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我们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每次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认真了解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活动的基础上,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依据专业知识、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我们独立董事在 2023年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2023 年 4 月 20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对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还发表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3 年度管理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和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6 月 27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2018 年度非公开募
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8 月 17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其它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对于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如下: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
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
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本人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强化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意识,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现场检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通过通讯交流和到公司现场调研,不定期听取公司高管对公司经营状况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相关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重点关注了公司在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持股计划
后续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等相关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严格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监控和管理,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2023 年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并发布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按照新规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等,有效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不适用。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度报告工
作制度》制度要求,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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