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2024年04月19日 21:59

【摘要】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002019股票行情K线图图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修订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本公司股东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本公司股东大会
      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本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本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1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制订本规则。

          第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第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 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行使该职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
      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对独立
  2

      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 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

    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馈意见。

    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
    说明理由并公告。                          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
                                              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
                                              告。

                                                  第十六条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第十六条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
    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为

                                              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
    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董事会应当
3  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

                                              将有关材料送交公司独立董事会并召开专门会议审
    意见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当同

                                              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
                                              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第二十八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
        第二十八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 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独
4  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  立董事应当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
    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
                                              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第三十二条 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的选举中存
        第三十二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

                                              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
    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

                                              积投票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
    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

                                              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不采取累
5  上的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前款所称累积

                                              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的,每位董事、监事候选
    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

                                              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
    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拥有与应

                                              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普通股(含表决权
    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恢复的优先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热门股票

    代码 名称 价格 涨跌
    603739 蔚蓝生物 20.4 0.39%
    600789 鲁抗医药 9.7 6.48%
    600505 西昌电力 11.42 10.02%
    000899 赣能股份 11.75 10.02%
    600744 华银电力 3.98 9.94%
    002085 万丰奥威 15.68 -5.54%
    603580 艾艾精工 28.44 10.02%
    002455 百川股份 12.19 -5.43%
    600101 明星电力 10.12 10%
    600866 星湖科技 8.01 0.25%

    天添财富©2024 www.dayfun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