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年04月12日 20:37

【摘要】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鉴证报告2023年度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249号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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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249号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勇平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余宋平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96 号文“关于核准公司向上海康瀚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同意
        公司非公开发行 127,334,463.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1.78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499,999,974.14 元。截至 2016 年 1 月 28 日止,公司
        实 际 已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127,334,463.00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499,999,974.14 元,扣除承销费 7,000,000.00 元后,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
        湖支行账号为 18890012010090014373的募集资金专户 784,000,000.00 元和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大支行账号为 77460188000040108 的募集资金专户
        708,999,974.14 元 ( 已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7,000,000.00 元 ) , 上 述 资 金 人 民 币
        1,492,999,974.14元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01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
        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188,869,234.69 元,以前年度收到尚未使用的银
        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27,646,098.26 元;2023 年度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38,748,547.90 元,2023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的净额 6,971,710.19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627,617,782.59 元 (其中
        134,617,808.45 元,系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各项目的投入情
        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完工,
        并投入使用。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创新
        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
        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大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
        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
        新容支行开设了六个专项账户,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18890012010090014373      活期户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浙大支行            77460188000040108      活期户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建华支行            0902020119245095490      活期户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                    1204085019201507208      活期户

  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齐齐哈尔新容支行          23050162470000000014      活期户

  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                    1204085029201504833      活期户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和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江稠州商
        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浙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于 2016年 6月 12日和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
        齐齐哈尔建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和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
        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齐齐哈尔新容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于 2016年 4月 27日和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海宁康华
        医院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及
        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被扣划的情况,以及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分散情况,公司出于集中
        并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考虑,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在公司所在地诸暨市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下湖支行(以
        下简称“农行山下湖支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公司存储在浙江稠州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稠州银行西湖支行”)、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大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浙大支行”)以及中国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建华支行”)的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划转至新开立在农行山下湖支行的专户集中存储,并注销稠州银行西湖
        支行、光大银行浙大支行以及工行建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以便公司对募集资金
        集中管理,保障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安全。2019年 10 月 30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下湖支

                                                              19531001040009397  活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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