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

2024年03月18日 17:56

【摘要】证券简称:吉大正元证券代码:003029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三月声明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

003029股票行情K线图图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证券代码:003029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草案)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三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持股计划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是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出资额较低,则本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出资额不足,本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考核归属期内,根据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本持股计划的权益归属,存在持有人考核未达成或未全部达成而造成本持股计划无法归属或未全部归属至持有人的可能性。

  五、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保持一致。

  一、《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与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主体。初始设立时,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30 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公司遴选情况最终确定。

  四、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合法薪酬、业绩奖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8,0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五、本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吉大正元 A 股普通股
股票,上述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股份为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确定的,截至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已回购的公司股票的全部或部分数量。本持股计划最终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以实际受让为准。

  截至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A 股普通股股票 5,219,800 股,累计回购股数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 2.66%,回购总金额为 72,723,422.44 元,期间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
人民币 15.29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为 12.94 元/股,平均回购价格为 13.93
元/股。

  本持股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监管规定对于公司及员工个人持股总数的要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六、本次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公司回购股份,购买价格为 15 元/股,即购买价格参考公司回购成本与近期二级市场的交易均价等因素予以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之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购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本持股计划设立后,公司成立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本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切实维护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提供资产管理、咨询等服务。

  八、持股计划的存续期: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60 个月。

  九、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自受让回购标的股票公告之日起的 12 个月,锁定期内不得进行交易。根据归属考核期持有人考核结果分两期将对应的标的股票的权益归属至持有人,归属的具体额度比例将根据各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

  十、锁定期结束后,根据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本持股计划的权属归属情况,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收益根据持股计划约定方式予以分配,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持
股计划的标的股票出售、处分及收益分配等。

  十一、公司实施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本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持有人个人自行承担。

  十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参加了本次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

  十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四、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  录


  声  明 ...... 1

    风险提示 ...... 2

    特别提示 ...... 3

    目  录 ...... 6

    释  义 ...... 8

    第一章  总则 ...... 9

      一、持股计划的目的...... 9

      二、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9

    第二章  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分配情况...... 10

      一、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10

      二、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10

      三、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10
      四、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参与持股计划的情况说明...11

      五、参与对象的核实...... 12

    第三章  持股计划资金来源、股票来源、数量和购买价格...... 13

      一、资金来源...... 13

      二、股票来源...... 13

      三、股票购买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14

    第四章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15

      一、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5

      二、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15

    第五章  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17

      一、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实际控制权变更...... 17

      二、持股计划的变更...... 17

      三、持股计划的终止...... 17

    第六章  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8


      一、持有人会议...... 18

      二、管理委员会...... 21

    第七章  持股计划权益构成及权益归属分配...... 25

      一、持股计划权益构成...... 25

      二、持股计划权益归属...... 25

      三、权益归属后的处置、分配...... 26

      四、权益处置限制...... 27

      五、持有人的变更和终止...... 27

    第八章  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29

    第九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30

    第十章  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31

    第十一章  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32

    第十二章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33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 34

                      释  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吉大正元、本公司、 指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本持股计划/本事业  指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事业合伙人持
 合伙人持股计划        股计划》

 本持股计划草案/本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事业合伙人持
 事业合伙人持股计  指  股计划(草案)》

 划草案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事业合伙人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

 持有人            指  参加本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指吉大正元 A 股普通股股票

 存续期            指  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
                      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60 个月

 锁定期            指  指披露完成标的股票受让公告之日起计算十二个月。如未来监
                      管政策发生变化,以监管政策规定为准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1 号》                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一章  总则

    一、持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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