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年01月31日 17:12
【摘要】证券代码:300537证券简称:广信材料公告编号:2024-014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江阴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广庆”)的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江阴广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千万元,担保期限为 1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广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江阴分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 1,000 万元。公司与中国银行江阴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阴广庆在中国银行江阴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 1,000 万元担保,保证额度有效期为 自 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 月 30 日。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 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江阴广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20RTRT6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江阴市青阳镇华澄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唐雄 注册资本:1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01-09 营业期限:2020-01-09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阴广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江阴广庆 6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073,206.63 49,903,052.97 负债总额 5,897,510.92 43,444,984.8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5,897,510.92 43,444,984.8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2,175,695.71 6,458,068.12 科目 2022 年 2023 年第三季度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927,469.49 34,878,124.89 利润总额 1,598,634.43 5,552,147.29 净利润 1,598,634.43 4,282,372.41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 3、发生期间: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 月 30 日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1000 万元整;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 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合同生效: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 3.4 亿元人民币,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5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45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71%。 截至本公司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且无逾期债务对应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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