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2023年12月17日 16:20

【摘要】证券代码:000905证券简称:厦门港务公告编号:2023-5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4年度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000905股票行情K线图图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3-5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 2024 年度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了合理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汇率及利率波动给经营带来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港务贸易)2024 年度拟申请延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涉及动力煤、纸浆、成品纸(瓦楞纸、双胶纸)、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钢材、工业硅、铜、白糖、玉米、菜粕等现有主营货种对应的期货品种。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官方交易平台,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2)外汇
衍生品业务: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交易场所为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场外交易为主。

  3.交易金额:(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3.5 亿元;(2)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等值 60,000 万美元,在手合约金额不超过等值 25,000 万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3.5 亿元。

  4.特别风险提示:港务贸易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够一定程度对冲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仍会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技术风险;港务贸易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能够一定程度对冲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仍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交割风险。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 2024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 2024 年度延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计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港务贸易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实现期现市场对冲,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达到规避经营活动中的价格波动风险。

  2.交易金额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20,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3.5 亿元。

  3.交易方式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涉及动力煤、纸浆、成品纸(瓦楞纸、双胶纸)、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钢材、工业硅、铜、白糖、玉米、菜粕等现有主营货种对应的期货品种。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官方交易平台,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
  4.交易期限

  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有效。

  5.资金来源

  港务贸易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

  1.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港务贸易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利影响,港务贸易拟利用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

  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等值 60,000 万美元,在手合约金额不超过等值 25,000 万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不得超过该额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3.5 亿元。

  3.交易方式

  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交易场所为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场外交易为主。

  4.交易期限

  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有效。

  5.资金来源

  港务贸易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3 年 12 月 15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 2024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项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与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及风控措施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港务贸易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商品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平滑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商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

  港务贸易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也就是汇率波动风险,由于汇率随市场环境波动,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锁定的汇率与到期日的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例如进口业务锁定远期售汇汇率后,如果人民币对外币升值(外币/人民币汇率下降),企业存在机会损失的风险,无形中增加货物进口成本;反之,出口业务锁定远期结汇汇率后,如果人民币对外币贬值(外币/人民币汇率上升),企业已锁定较低的结汇汇率,将减少企业未来的实际人民币收入。

  2.操作风险

  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可能错失较佳的交易机会;
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交割风险

  外汇衍生品业务中,实际收付汇日期与外汇衍生品合约到期日不一致,将产生合约展期或提前交割风险。

  4.保证金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汇率变动将产生追加占用授信额度或补充缴交保证金。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与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上述风险,港务贸易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1.港务贸易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期货和衍生品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不允许超越规定的经营范围,最大程度地对冲价格、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2.港务贸易在本公司审批范围内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遵循防范风险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业务、缴交保证金。以港务贸易自身名义设立交易账户,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港务贸易须具有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港务贸易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建
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跟踪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明确并严格执行前台、中台、后台的职责,根据岗位分离原则,前、中、后台人员不相互兼任,建立有效交叉监督机制。各岗位人员如发现业务交易存在违规操作,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

  4.港务贸易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5.港务贸易经营层负责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统筹管理和风险预警,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统筹业务相关实施计划和交易方案,建立业务全流程监控体系和日台账机制,做好动态跟踪和风险控制工作。

  6.本公司修订更新《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业务的决策机制、审批程序和管控机制等,并指定对应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跟踪监督业务的日常操作及风险管控,对异常事项即时预警,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和流程。

  7.本公司建立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定期报告制度,要求港务贸易每季度向本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报送业务季报表及相关附报文档,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验审完成后向本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开展业务专项报告;同时对业务情况建立临时报告制度,在特殊情形时编制业务临时报告,描述风险
事件,提出应对策略或止损建议。

  8.本公司定期组织对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对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控制的有效性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9.当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出现重大损失风险、重大法律纠纷等的,本公司及港务贸易立即启动风险应急处理机制,成立专门工作组织,制定详细处置方案,妥善做好应急止损、法律纠纷案件处置、舆情应对等工作,防止风险扩大和蔓延。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与外汇衍生品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港务贸易开展该项业务有利于更好地规避其经营中涉及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其财务稳健性,保证其业务稳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已制定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建立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定期报告机制,港务贸易亦制定了《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港务贸易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港务贸易本次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业务是可行的,风险可控。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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