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11月20日 19:12
【摘要】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议案》《关于公司...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和《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已向全体独立董事提前提交了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取得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对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充分、客观评估,我们认为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规定,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2.公司制定的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风险,有效保障资金安全 性。 3.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平等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同意相关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处置预案。 (本页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 (王竞达) (张 鲲) (李馨子) 2023 年 11 月 20 日
更多公告
- 【北新建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22:42)
- 【北新建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3-19 19:54)
- 【北新建材: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03-19 19:54)
- 【北新建材: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19 19:53)
- 【北新建材: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023-12-29 21:25)
- 【北新建材:关于联合重组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2023-12-29 21:20)
- 【北新建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12-29 21:19)
- 【北新建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20 19:12)
- 【北新建材: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1-20 19:11)
- 【北新建材: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18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