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5月23日 18:06
【摘要】证券代码:000040证券简称:东旭蓝天公告编号:2023-020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3-020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 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 1 号综合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艳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587,912,99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9.54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84,111,81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9.28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3,801,1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55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7,493,08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50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691,9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248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3,801,1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2556%。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投票表决,审议了如下事项: 提案 1.00 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6,617,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97%;反对 1,27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74%;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97,6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7121%;反对 1,27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597%;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82%。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 2.00 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6,617,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97%;反对 1,27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74%;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97,6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7121%;反对 1,27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597%;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82%。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 3.00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4,995,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37%;反对 2,90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34%;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75,3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0614%;反对 2,90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7104%;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82%。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 4.00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4,995,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37%;反对 2,90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34%;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75,3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0614%;反对 2,90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7104%;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82%。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 5.00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6,550,8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3%;反对 1,36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30,9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219%;反对 1,36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176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 6.00 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 议案(关联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2,4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1.2989%;反对 2,15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9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2,4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2989%;反对 2,15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9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 7.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东旭集 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1,3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3.0191%;反对 2,00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527%;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1,3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0191%;反对 2,00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527%;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82%。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 8.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5,895,7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69%;反对 2,01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3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5,8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0792%;反对 2,01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9195%;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可书律师、郭芮君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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