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5年12月28日 17:39

【摘要】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重要提示......2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6 二、投资者开户......10...

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重要提示 ...... 2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 6
 二、投资者开户 ...... 10
 三、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 11
 四、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 12
 五、清算与交割 ...... 14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15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16

                                    重要提示

    1、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 国证监会2025年11月20日证监许可[2025]2601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指数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 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暂不开通网 下股票认购)。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本基金的发售方式,并在本公告或相关公告 中列明。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 构以现金进行认购。

    6、本基金自2026年1月5日起至2026年1月9日(含当日)进行发售。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 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 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合理调整发售期并公告。

    7、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以下简称“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 开设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
 关规定。

    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2)购买过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拥有的大成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 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 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投资者在认购时还应遵守销售机构有关反洗钱的相关要
 求,配合提供必要的客户身份信息与资料。

    8、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需缴纳认购费。发售代理机构办 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认购费用/佣金。

    9、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 资人可以多次认购,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每笔认购份 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 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 则。

    10、网上现金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 认购手续。投资人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网下现金 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 资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11、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下同)。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 过80亿份(折合为金额8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 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 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80亿份-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末日有效认购 申请份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其中,“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和“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都不 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按照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对末日每笔有效 认购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处理,因对每笔认购明细处理的精度等原因,最终确认的本基 金累计有效认购份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可能会略微超过80亿份。末日认购 申请确认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 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12、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直销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 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
 认为准。投资者应主动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基 金管理人及发售代理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 情况,请详细阅读《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中证电 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投资者如有 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及各发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 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 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 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成份股可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 的风险,基金退市风险,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投资股票 期权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风险,指数编制机 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科创板股票 投资风险及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等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 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 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 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 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 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 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 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 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 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 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 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5、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成中证电池主题ETF

    场内简称:电池ETF大成

    基金代码:159155

    (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别

    基金的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的类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指数基金

    (三)存续期限

    存续期限: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认购价格为 1.00 元。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六)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下同)。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 80亿份(折合为金额8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 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 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80亿份-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末日有效认购申 请份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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