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年04月25日 23:47
【摘要】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 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5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 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 1 月 4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公司2023 年度审计计划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2024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更多公告
- 【百川畅银: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百川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股权及百川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5-07 18:33)
- 【百川畅银: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2024-04-26 15:58)
- 【百川畅银: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5 23:46)
- 【百川畅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5 23:45)
- 【百川畅银: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23:45)
- 【百川畅银: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2024-04-19 17:51)
- 【百川畅银: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4-19 17:50)
- 【百川畅银: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4-02-05 17:14)
- 【百川畅银: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1-26 15:45)
- 【百川畅银: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1-11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