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04月25日 18:12
【摘要】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49.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3,113,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1,899,632.4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1,214,267.58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1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3]20000010522号”《验资 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净额 2,101,214,267.58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996,171.74 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525,434.87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68,326,670.75 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81,027,613.22 上市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87,299,057.53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835,409,203.44 注: (1)利息收入是指已实际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下同。 (2)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印花税,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3)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前期使用募资资金投入的 919.34 万元已由自有资 金补回,不再计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中,下同。具体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18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情形。 2023年3月15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洪梅支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监督以及提高实地业务办理效率,公司将“年产1.7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由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变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洪梅支行。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洪梅支行对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相关资金划转并办理完毕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专户的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监督以及提高实地业务办理效率,公司已于2023年3月将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超募资金账户中的超募资金(含利息)划转至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梅支行超募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洪梅支行超募资金专户中,并办理完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的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银行主体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亦随之终止。 以上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履行。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此公司开设了现金管理账户,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未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机构 账号 账户余额 (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2010028519200199868 142,859.69 洪梅支行 2010028519200198168 1,990,030.05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40010190010021396 26,179,736.72 洪梅支行 040010190010021388 25,914,419.71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梅支行 588000000328328 180,620.5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洪梅 741940067897 1,536.69 支行 合计 54,409,203.44 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存放于现金管理账户中的未到 期余额为人民币 1,781,000,000.00 元。前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后,本金及收益将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净额 210,121.4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832.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832.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资总额 (1) 额 入金额(2) 进度(%) 状态日期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分变更) (3)=(2)/(1)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1.7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 否 27,912.65 27,912.65 22,363.92 22,363.92 80.12 建设中,预计2026年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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