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年04月22日 21:49

【摘要】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4]24000350017号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4]24000350017号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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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4]24000350017 号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4]24000350017号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三江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三江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金三江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四)收入,相关

  数据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四)所述,金三江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9,440.26万元,是利润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收入是金三江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估金三江公司与收入相关内控制度的设计,并测试运行有效性;

  (2)查阅主要客户合同,了解和评估金三江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
  (3)对收入实施分析性程序,判断本期收入、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对本期确认的收入记录,抽样检查框架协议、订单、发票、送货单、报关单、提单、对账记录等支持性文件;

  (5)将本期的出库记录与账面记录的收入核对,检查收入的完整性;
  (6)对本期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确定应收款项、收入的真实性;
  (7)针对本期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出库单、送货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估收入是否在恰当的会计期间确认。

  (二)应收账款的真实与准确性

  1、事项描述

  相关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三)应收账款,相关数据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应收账款所述,2023年12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为8,032.27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01.92万元,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较大,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且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估金三江公司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控制度的设计,并测试运行有效性;

  (2)查阅公司会计政策、主要客户合同,了解和评估金三江公司对客户的赊销政策,对应收账款的核算、减值准备政策和管理层估计减值金额的方法;

  (3)结合客户合同,对本期应收账款的周转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应收账款的合理性;

  (4)检查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对账资料,并对主要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确定应收账款记录准确性;

  (5)抽取样本检查应收账款的形成资料,并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确定应收账款的真实存在性;

  (6)对于管理层按照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复核和评价管理层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适当性;结合历史实际损失率和前瞻性信息,评价管理层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

  (7)重新测算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计算过程,复核减值准备的金额,判断应收账款的计价与分摊。

  四、其他信息

  金三江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金三江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金三江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金三江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金三江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金三江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金三江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金三江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1、历史沿革

  公司原名肇庆市金三江化工有限公司,2003 年 12 月 3 日经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设立,取得注册号为 441200000011626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5 年 1 月 27 日,
公司名称变更为肇庆金三江硅材料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根据肇庆金三江硅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金三江(肇庆)硅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肇庆金三江硅材料有限公司原股东广州飞雪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赛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振雪、赵国法、广东粤科格金先进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发起人,依法将肇庆金三江硅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12 月 19 日在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登记。

  2021 年 9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57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43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8.09 元,合
计增加股本人民币 30,430,000.00 元。

  2023 年 3 月,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共计转增 109,494,000.00 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1,154,000.00 元,股本为人
民币 231,154,000.00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756484885Y

  2、公司法定代表人

  赵国法。


  3、公司所属行业性质

  公司属于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4、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二氧化硅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5、公司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肇庆高新区迎宾大道 23 号。

  6、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2024 年 4 月 22 日。

  (二)合并范围

  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包括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飞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三江(香港)有限公司、金三江(美国)科技有限公司,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和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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