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2024年04月22日 18:56
【摘要】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成立日期:四川华信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6月,1996年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3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四川华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听取四川华信关于2023年年报审计总体策略及关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的说明。四川华信详细说明了事务所质量制度建设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及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等方面制度建设及保障措施,介绍项目组主要成员及执业记录、专业胜任能力、相关人员保持独立性的情况。并就2023年度服务内容、审计目标、企业内控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更新、审计策略、风险评估及应对、审计时间表、审计项目组成员等情况,与审计委员会作了充分的沟通。 审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不定期联系审计项目负责人,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督促审计会计师按照要求开展工作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阅了审计初稿,听取了四川华信关于审计工作整体情况及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说明。同时四川华信就审计准则下公司和审计师的责任、审计结果、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独立性、双方的工作表现等情况,与审计委员会作了持续、充分的沟通,使得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处理情况等方面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确保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亦使得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公允的审计结论有了更为成熟的判断。 (四)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次会议前四川华信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如期完成了审计报告定稿,同时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与经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相关的部分进行了复核。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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