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出版:时代出版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年04月16日 19:56

【摘要】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度(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一、公司的基本情况1.公司概况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时代出版)前身为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创新)。科大创新系经安徽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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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时代出版)前身为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创新)。科大创新系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1999〕198号文批准,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实业总公司(现已更名为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科聚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合肥智能机械研究所、安徽省信息技术开发公司和日本恒星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科大创新于
1999 年 12 月 12 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5000 万元,股
本为 500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83 号文核准,科大创新于 2002 年
8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500 万股。该次发行后,科大创新的注册
资本变更为 7500 万元,股本变更为 7500 万元。2002 年 9 月 5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证字〔2002〕147 号文同意,科大创新 2500 万股社会公众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25 号《关于核准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科大创新向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发行 120,303,040 股人民币普通股用于购买
其拥有的出版、印刷类业务资产。2008 年 9 月 23 日,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现已更
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股本变更出具了华普验字〔2008〕
第 748 号《验资报告》。2008 年 10 月 10 日,经科大创新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公司名称由“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10 月 23 日,本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变更后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40000000019821),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95,303,040.00 元,股本变更为 195,303,040.00 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自 2008 年
11 月 5 日起,本公司股票简称由“科大创新”变更为“时代出版”,股票代码(600551)不变。

  2009 年 4 月 28 日,经本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0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95,303,04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0 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
195,303,040.00 元转增股本。本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390,606,080.00 元,股本为390,606,080.00 元。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91.50 万股,
每股发行价 16.76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 51,813.5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709.87 万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0,103.67 万元。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0 年 6 月 25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421,521,080.00 元,股本为 421,521,080.00 元。

  2011 年 4 月 25 日,经本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21,521,08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2 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
84,304,216.00 元转增股本。本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505,825,296.00 元,股本为505,825,296.00 元。

  2022 年 1 月 7 日,经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注销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 21,500,125 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505,825,296.00 元变更为 484,325,171.00 元,股本为 484,325,171.00 元。

  公司总部的办公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 1118 号出版传媒广场。法定代表人为董磊。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网络出版物的出版、销售、物流配送、连锁经营进行管理图书加工;出版印刷物资贸易;教育培训咨询服务;图书总发行;新兴传媒科研、开发、推广和应用;资产管理、运营、投资;文化用品的批发和零售;版权代理;出版咨询服务;展示展览服务;房屋租赁。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决议批准
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重要的应收款项            公司将单项应收款项金额超过税前利润 3%的应收款项认定为重要
                          应收款项。

 重要的预付款项            公司将单项预付款项金额超过税前利润 3%的预付款项认定为重要
                          预付款项。

 重要的债权投资            公司将单项债权投资金额超过税前利润 3%的债权投资认定为重要
                          债权投资。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税前利润 3%的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
                          在建工程。

 重要的应付账款            公司将单项应付账款金额超过税前利润 3%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
                          应付账款。

 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公司将单项其他应付款金额超过税前利润 3%的其他应付款认定为
                          重要其他应付款。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公司将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超过税前利润 3%的投资活动现
                          金流量认定为重要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公司将资产总额超过税前利润 3%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非全资子公
                          司。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公司将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超过税前
                          利润 3%的确定为重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7(6)。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
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7(6)。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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