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2024年03月17日 16:43
【摘要】证券代码:600350证券简称:山东高速编号:临2024-012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 2024-012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终局裁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投资的济南畅赢金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畅赢金程”或“申请人”)为本案申请人。 畅赢金程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作出的〔2024〕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783 号《裁决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畅赢金程作为申请人向贸仲提交仲裁申请,请求裁判被申请人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人才安居集团”或“被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及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收到贸仲的仲裁受理通知书。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公告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暨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9)。 二、本次仲裁的裁决结果 贸仲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作出〔2024〕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783 号《裁决书》,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款本金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并支付股 权转让款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本案仲裁费及申请人因本案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可能影响 本案已裁决,但被申请人尚未履行,暂无法确定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2024〕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783号《裁决书》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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