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2024年03月06日 18:03
【摘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矿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矿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对浙矿 股份到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 2024 年 2 月 23 日 培训地点 浙矿股份会议室 培训主题 关于对上市公司上市规则、募集资金规范使用进行培训 培训讲师 陈星宙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 参加培训人员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则讲解,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警示等。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浙矿股份的相关人员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规定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星宙 周漾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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