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02月05日 18:08
【摘要】证券代码:001872/201872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公告编号:2024-01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4-014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期权简称:招港 JLC2,期权代码:037104 2、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6.50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3.83 元/股。 3、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 权期为 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27 年 1 月 29 日的可行权日,根据业务办理情况, 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2 月 6 日至 2027 年 1 月 29 日间的可行权日。 4、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本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 事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情况的议案》。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手续的办理。自 2024 年 2 月 6 日起,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实际可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本次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 年 10 月 10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二)2019 年 10 月 11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同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2019-070)。 (三)2020 年 1 月 3 日,本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转来 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748 号),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四)2020 年 1 月 9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同日,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2020-003、2020-004)。 (五)2020 年 1 月 20 日,本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本公司监事会对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公司对股票期权首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本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0 年 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 月 19 日止。公示期满,本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六)2020 年 2 月 3 日,本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本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七)2020 年 2 月 3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2020-013、2020-014)。 (八)2021 年 1 月 29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008)。 (九)2021 年 2 月 9 日,本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期)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9)。本公司对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本公司内部 OA 系 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1 年 1 月 29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止。公示期满, 本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十)2022 年 1 月 28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2022-008、2022-009、2022-010)。 (十一)2023 年 1 月 19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 议、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 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06、2023-007、2023-008、2023-009)。 (十二)2024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 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情况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2024 年度第一次会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4-005、2024-006、2024-007、2024-008)。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期 根据本公司《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满 36 个月(满三周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 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为 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27 年 1 月 29 日的可行权日。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满足情况 本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具体如下: 序号 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满足的说明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1.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本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相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关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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