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2023年12月29日 16:39
【摘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项目组成员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对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生物”或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 年 12 月 21 日 二、培训地点及形式 培训地点:天津市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九道 1 号瑞普生物大楼会议室 培训形式:现场培训形式 参会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对于因故未能参加培训的相关人员,保荐机构已向其提供本次培训的相关资料并提请公司督促其自学,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与银河证券培训人员联系。 三、培训内容 对当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介绍,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关联交易、减持政策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讲解。 四、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工作过程中,瑞普生物给予了积极配合。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飞 郭玉良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9 日
更多公告
- 【瑞普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9 19:00)
- 【瑞普生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3-29 18:59)
- 【瑞普生物: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9 18:58)
- 【瑞普生物: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郭春林)】 (2024-03-29 18:58)
- 【瑞普生物:关于为宠物业务经销商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3-08 18:42)
- 【瑞普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8 18:42)
- 【瑞普生物: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2023-12-15 18:02)
- 【瑞普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6:34)
- 【瑞普生物: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2 16:33)
- 【瑞普生物: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3-10-27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