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25日 19:43
【摘要】证券代码:000070证券简称:特发信息公告编号:2023-87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股...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3-87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 栋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0 日 (5)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 高天亮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 12 人,代表股份 347,505,3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96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代表 5 名股东,代表股份 345,924,0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21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581,2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756%。 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李家宏律师、王欣桐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提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提案: 提案序号 议案名称 提案 1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 2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提案 3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提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 5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案 6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案 7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 议案序号 股数/票数 占比注1 股数/票 占比注1 股数/ 占比注1 果 数 票数 提案 1 347,460,237 99.9870% 45,100 0.0130% 0 0.0000% 通过 提案 2 347,460,237 99.9870% 45,100 0.0130% 0 0.0000% 通过 提案 3 347,460,237 99.9870% 45,100 0.0130% 0 0.0000% 通过 提案 4 347,460,237 99.9870% 45,100 0.0130% 0 0.0000% 通过 提案 5 347,460,237 99.9870% 45,100 0.0130% 0 0.0000% 通过 提案 6 347,460,237 99.9870% 45,100 0.0130% 0 0.0000% 通过 提案 7 347,460,237 99.9870% 45,100 0.0130% 0 0.0000% 通过 注 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序号 股数/票数 占比注2 股数/票数 占比注2 股数/票 占比注2 数 提案 1 11,835,244 99.6204% 45,100 0.3796% 0 0.0000% 提案 2 11,835,244 99.6204% 45,100 0.3796% 0 0.0000% 提案 3 11,835,244 99.6204% 45,100 0.3796% 0 0.0000% 提案 4 11,835,244 99.6204% 45,100 0.3796% 0 0.0000% 提案 5 11,835,244 99.6204% 45,100 0.3796% 0 0.0000% 提案 6 11,835,244 99.6204% 45,100 0.3796% 0 0.0000% 提案 7 11,835,244 99.6204% 45,100 0.3796% 0 0.0000% 注 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李家宏律师、王欣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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