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3年08月25日 18:30
【摘要】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证监会、银监会发布的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证监会、银监会发布的证监会证监发 [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 担保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 计 33,842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合计为 22,900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 10.5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以上担保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非控股关联方、无关联关系的其他方或个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的经营活动,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光网科技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所有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控股子公司光网科技的物业管理服务,提高光网科技经营管理效率,营造良好的经营管理氛围,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该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未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光网科技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独立董事签字:唐国平、罗建钢、张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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