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通: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21日 18:34
【摘要】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未发现聘任人员有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崔传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董事会秘书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未发现聘任人员有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王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未发现聘任人员有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闫斌先生、邓伟先生、许中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永清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孙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四、关于向国家电网公益基金捐赠开展“电力爱心教室”项目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向电网公益基金捐赠开展“电力爱心教室”项目有利于公司持续深化教育帮扶助力阿坝州地区乡村振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向国家电网公益基金捐赠开展“电力爱心教室”项目。 独立董事:鲁 篱、刘用明、余 振、张 擎 2023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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