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11月29日 18:45
【摘要】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结果相符,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47 人因离职已不再 具备激励资格,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84人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有 26 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有效 期内行权完毕,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到期未行权的 15.409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同意公司对相关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独立董事:赵旭东、赵锡军、张本照、吴慈生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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