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香江控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11月09日 17:26
【摘要】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11.15中国.广州香江控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一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本公司已聘请德勤华永会计...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1.15 中国.广州 香江控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一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已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为期一年,目前德勤与本公司的业务约定期限已满。 德勤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该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两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现公司拟续聘德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其报酬拟授权公司经理层讨论决定,聘期一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香江控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二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已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内控审计机构,为期一年,目前德勤与本公司的业务约定期限已满。 德勤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并具备丰富的内部控制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该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两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现公司拟续聘德勤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其报酬拟授权公司经理层讨论决定,聘期一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香江控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三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拟对《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五条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 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街道兴海大道香江金融中心大厦3201-A1 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32楼-A1 邮政编码:518000 邮政编码:518000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报告工作;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香江控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易等事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 事项和奖惩事项; 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理的工作;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检查经理的工作;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 业人士。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 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如下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 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 香江控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师事务所;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 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 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 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二)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下 列事项应当经战略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 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 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三)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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