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年10月26日 19:45
【摘要】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相关的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阅《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关的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向 川 唐国琼 黄玮 吴昌华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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