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04月28日 15:38

【摘要】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滔)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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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滔)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

  慎、认真、恰当的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

  司的重大决策、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经营指标的稳健运行,并对相关

  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自 2023 年 9 月 26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

  事组成,其中包括 4 名独立董事:朱滔先生、刘瑛女士、施少斌先生、王荣昌先

  生,超过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前述 4 名独立董事在企业管理、法律、财务等方

  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基本情况详见《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中披露的简历。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在我的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讨论定

  期报告、股权激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募集资金项目结项等议案。我均按时出

  席了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每次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议案,
  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会议召开期间,我详细

  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

  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的董事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自参加会  数

                会次数                              议


朱滔            3      3      0      0      否        0

      2023年度,我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公司在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依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参照有关上市
  公司的法律法规,结合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建议,对公司的利润分配、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修改公司
  章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我均在董事会召开前进行了事前核查,
  并独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要
  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经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余额为1,087,252.68万元,除对风电投资项目公司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452.67万元的担保总额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其他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另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对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我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帮助考察、物色董监高人选,积极向公司建议合适人选。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勤勉尽责,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质量,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从专业角度帮助公司完善治理架构;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细则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将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从而更好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能。

  在我们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对此我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滔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4年4月25日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施少斌)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

  慎、认真、恰当的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

  司的重大决策、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经营指标的稳健运行,并对相关

  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自 2023 年 9 月 26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

  事组成,其中包括 4 名独立董事:朱滔先生、刘瑛女士、施少斌先生、王荣昌先

  生,超过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前述 4 名独立董事在企业管理、法律、财务等方

  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基本情况详见《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中披露的简历。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在我的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讨论定

  期报告、股权激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募集资金项目结项等议案。我均按时出

  席了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每次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议案,
  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会议召开期间,我详细

  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

  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应参加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两次未亲  数

                的董事                          自参加会

                会次数                              议

施少斌          3      3      0      0      否        1

      2023年度,我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公司在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依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参照有关上市
  公司的法律法规,结合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建议,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日常关
  联交易、担保预计、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我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法性和必
  要性,确保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及广大股东们的利益,并均在董事会召开前进行
  了事前核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要
  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经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余额为1,087,252.68万元,除对风电投资项目公司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452.67万元的担保总额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其他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另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委员,我会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全面考虑市场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结合公司的综合核心竞争力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分析,与公司管理层拟定了经营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等事项。

  我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薪酬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按照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层的履职情况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的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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