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年04月25日 19:42
【摘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3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3 号)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或“公司”)向 30 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80,124,211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中金公司”)担任中国电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3 号)核准,中国电建向 30 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080,124,211 股,每股发行价格 6.4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3,395,999,918.8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3,328,526,034.17 元。2022 年 12 月 30 日,保荐机构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 费用(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13,338,732,019.19 元划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 年 12 月 30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794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 1,406,934,946.41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6,733,000,000.00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 5,406,934,946.41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6,733,000,000.00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273,070,986.96 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二、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已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3 年 1 月 17 日 发布的临 2023-005 号、2023 年 2 月 15 日发布的临 2023-010 号、2023 年 7 月 8 日发布的临2023-049号及2024年1月12日发布的临2024-004号公告文件披露。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 2023 年末,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余额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0200049319200187908 517,858,311.73 京四道口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50167360009000157 109,324,831.96 京宣武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110906862910909 309,887,960.19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 349373093900 247,405,687.70 银大厦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50167360000001931 - 京宣武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 325973336395 400.09 银大厦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755919690310903 -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0200049319200202563 - 京海淀西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110902287610302 -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8110701013202539350 -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8110701013402505327 88,593,795.29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 329874305019 - 银大厦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 345474295163 - 银大厦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0200049319200141497 - 京海淀西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0200049319200144079 - 京海淀西区支行 合计 / 1,273,070,986.96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811070101350247811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账号:020004931920019105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账号:340273217767)3 个专户已办理销户。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 1,406,934,946.41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6,733,000,000.00 元;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 5,406,934,946.41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6,733,000,000.00 元。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明细见附表 1“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5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金额为人民币 1,033,032,836.95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3,333,872.62 元。 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期间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人民币 1,033,032,836.95 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333,872.62 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 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3 年 3 月 22 日发布的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 2023-020 号)披露。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8.5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3 年 7 月 25 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23-054 号)披露。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733,000,000.00 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新增间接全资子公司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工程 1 标(前保-五和)施工总承包项目”实施主体,与原实施主体中国电建、中国电建下属子公司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3年 3 月 22 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临 2023-019 号)披露。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11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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