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年04月25日 22:19
【摘要】关于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索引页码专项说明1-2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1关于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XYZH/2024SZAA5F...
关于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说明 索引 页码 专项说明 1-2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关于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24SZAA5F0010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 以 及 相 关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并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出 具 了 XYZH/2024SZAA5B0129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为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专项说明(续) XYZH/2024SZAA5F0010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更多公告
- 【新城市: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文若)】 (2024-04-25 22:22)
- 【新城市:上市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5 22:21)
- 【新城市: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鲁鱼)】 (2024-04-25 22:21)
- 【新城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22:19)
- 【新城市: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3-29 19:12)
- 【新城市: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3-11-21 17:50)
- 【新城市: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3-11-07 17:02)
- 【新城市:公司章程(2023年10月)】 (2023-10-26 20:15)
- 【新城市: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6 20:11)
- 【新城市: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9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