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谷科技:关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年04月22日 18:28

【摘要】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邮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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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鉴证报告附送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鉴证报告附件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4)第 020015 号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磁谷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磁谷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磁谷科技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磁
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6 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815,3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2.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86,123,370.00 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57,554,870.39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28,568,499.6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出具了“苏公 W[2022]B11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                    299,608,354.24

          减: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54,171,333.88

 加: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10,427,710.97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赎回定期存款(含通知存款)      231,250,000.00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金额        22,500,000.00

          减: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                        0.00


 减:本报告期购入的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含通知存款)      192,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172,614,731.3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分别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宁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要求存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 人民币 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  8110501012902041512    61,789,722.12

  工商银行南京胜太路支行  4301028729100238858        19,373.35

  交通银行南京城东支行    320006677013002582195    1,123,167.00

  交通银行南京城东支行    320006677013002594113    1,300,339.28

  浙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3010000210120100270422  18,547,946.02

  招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125904987110808      89,834,183.56

                        合计                      172,614,731.33


  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将工商银行南京胜太路支行(账号:
4301028729100238982 ) 、 兴 业 银 行 南 京 分 行 营 业 部 ( 账 号 :
409410100100906668) 两个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也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高效智能一体化磁悬浮流体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中,截止报告期末,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报告期内无法核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为:建设研发实验室、购买配套设备软件、完善研发人员配置及项目研发。该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增强公司研发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丰富公司产品线,吸引和培养高端人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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