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安新材:悦安新材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04月22日 19:16
【摘要】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所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过详尽的评估工作,公司认为,大华所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谨尽责,履职过程中一直保持独立性,资质、工作等方面都合规有效,能够公允表达相关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项目合伙人兼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莉,1994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5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琳华,2016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 7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3 月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 年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2020 年 3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业务规模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之和为人民币 8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 5、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1 次;10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 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6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 纪律处分 3 次。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6 月 30 日 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执业规范,大华所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详尽 审计,并出具了相应审计报告。同时,针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和专项说明。经审计,大华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公司遵循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因此大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所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就独立性、审计团队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测试方法、年度审计重点、调整事项及初步意见等重要方面进行了深入沟通,并达成了一致意见。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华所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置了专业的审计团队,核心成员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及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由资深合伙人负责,团队的专业配置合理,人数和经验均满足项目要求。 2、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方案全面、合理且具有强可操作性,重点关注了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方面。大华所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3、审计质量管理 在质量管理方面,大华所实施了严格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包括详细的工作底稿复核和经验丰富的团队成员进行的第二层次复核。在过去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发现任何质量管理上的缺陷。 4、信息安全管理 关于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了大华所的责任和义务。大华所制定了包含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和实施审计方案的过程中,对敏感信息的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进行了有 效执行。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所作为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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