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年04月19日 23:42
【摘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南裕能”或“公司”)的保...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南裕能”或“公司”)的保 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湖南裕能 2023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慎 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 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 民币 3 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8.5 亿元。该额 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2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二、2023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2023 年,公司开展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衍生品 本期公 计入权益的 期末投资金 投资类 初始投资 期初 允价值 累计公允价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期末金额 额占公司报 型 金额 金额 变动损 值变动 购入金额 售出金额 告期末净资 益 产比例 商品 - - 16.08 13.67 3,592.31 1,767.23 1,809.00 0.16% 合计 - - 16.08 13.67 3,592.31 1,767.23 1,809.00 0.16% 报告期 为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按照一定比例,针对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相实际损 关的产品、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业务规模均在预计的采购、销售业务规模内,具备明确的业务益情况 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商品套期保值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为 16.08 万元。 的说明 套期保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金融衍生品和商品期货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相挂钩,可抵值效果 消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风险的交易活动,实现了预期风险管理目标。 的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累计使用保证金 余额为 361.8 万元,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 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期货交易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 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 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 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 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操 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职责、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定期报告制度、信 息隔离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 4、公司将持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执行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帅 胡德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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