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關連交易
2023年09月04日 17:33
【摘要】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066)关连交易背景於...
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066) 关连交易 背景 於 2 0 2 3 年 9 月 4 日 , 中 信 建 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中 信 建 投 投 资 」)(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连 人 士 北 京 金 融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北 京 金 控 集 团 」)附 属 公 司 , 即 璟 泉 私 募 基 金 管 理( 北 京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璟 泉 私 募 」)以 及 璟 泉 善 诚 管 理 谘 询 (北京)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璟 泉 善 诚 」)订 立 相 关 协 议( 以 下 简 称「 该 协 议 」), 内 容 涉 及 在 跨 境 业 务 领 域 的 合 作 以 及 人 民 币 国 际 投 贷 定 向 基 金 的 设 立 及 管 理 。 基 金 为 於 中 国 注 册 的 有 限 合 夥 , 以 人 民 币 国 际 投 贷 基金方式运作,投资标的为境外公司股权。 香港上市规则的涵义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期 , 北 京 金 控 集 团 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1 0 % 以 上 股 份 , 属 於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股 东 , 北 京 金 控 集 团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包 括 璟 泉 私 募 以 及 璟 泉 善 诚 )属 於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规 定 的 关 连 人 士 。 因 此 , 根 据 香 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该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由 於 有 关 该 协 定 项 下 拟 进 行 的 交 易 之 所 有 适 用 百 分 比 率( 定 义 见 香 港 上市规则第 14.07 条)中最高者超过 0.1% 但低於 5%,该协定项下拟进 行的交易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建议)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惟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 该协议之主要条款 日期 2023 年 9 月 4 日 订约方 1. 基金管理人:璟泉私募 2. 普通合夥人:璟泉善诚 3. 有限合夥人:中信建投投资 资本承担 所有合夥人向基金缴付之认缴 出 资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 7 8 , 0 0 0 , 0 0 0 元 。 合 夥 人各自将作出的认缴出资额如下: 合夥人 类型 认缴出资额 百分比 璟泉善诚 普通合夥人 人民币 1,000,000 元 0.3597% 中信建投投资 有限合夥人 人民币 277,000,000 元 99.6403% 合 夥 人 的 出 资 额 乃 由 合 夥 人 经 参 考 基 金 之 估 算 资 金 需 求 , 按 市 场 惯 例 , 以 公 平 原 则 磋 商 後 厘 定 。 中 信 建 投 投 资 将 根 据 拟 投 资 标 的 所 需 金 额 以 自 有资金拨付。 基金管理 基金根据协议将由璟泉私募管理;由璟泉善诚作为执行事务合夥人。 投资领域 基 金 主 要 投 资 标 的 所 在 行 业 为 硬 科 技 、 先 进 制 造 、 新 消 费 、 医 药 健 康 、 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新材料、新基建、企业服务等关键前沿领域。 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由普通合夥人委派两名,普通合夥人 同 意 另 外 一 名 由 有 限 合 夥 人 委 派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作 出 任 何 决 议 应 经 过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管理费 投资期内,有限合夥人按照实缴出资额的 1%╱ 年承担管理费。 基金年期 自 交 割 之 日 起 满 八 年 之 日 止 , 根 据 合 夥 企 业 的 经 营 需 要 , 经 普 通 合 夥 人 提议并且经合夥人会议审议通过,存续期可延长两次,每次一年。 一般资料 本 公 司 为 一 家 於 中 国 注 册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本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投 资 银 行、财富管理、交易及机构客户服务、资产管理业务。 基 金 为 於 中 国 成 立 的 有 限 合 夥 。 基 金 主 要 从 事 非 证 券 业 务 的 投 资 、 股 权 投资以及投资管理业务。基金并无可披露之基金财务资料或过往表现。 中 信 建 投 投 资 为 一 家 於 中 国 注 册 成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为 本 公 司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 主 要 从 事 股 权 投 资 管 理 、 投 资 谘 询( 中 介 除 外 )以 及 项 目 投 资 业务。 璟 泉 私 募 为 一 家 於 中 国 注 册 成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为 北 京 金 控 集 团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 於 2 0 2 0 年 1 2 月 获 得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批 准 设 立 人 民 币 国 际 投 贷 基 金 。 璟 泉 私 募 作 为 人 民 币 国 际 投 贷 基 金 运 营 管 理 主 体 , 持 有 境 内 私 募 基 金 管 理 人 牌 照 。 北 京 金 控 集 团 为 一 家 於 中 国 注 册 成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其 主 要 业 务 为 经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批 准 开 展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业 务 。 北 京 国 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北京金控集团 100% 的股份。 璟 泉 善 诚 为 一 家 於 中 国 注 册 成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为 北 京 金 控 集 团 以 及 璟 泉 私 募 的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 主 要 从 事 企 业 管 理 谘 询 、 经 济 贸 易 谘 询 、 企 业策划、技术谘询等业务。 订立该协议的理由及裨益 本 次 中 信 建 投 投 资 与 璟 泉 私 募 设 立 的 人 民 币 国 际 投 贷 基 金 定 向 基 金 , 是 响 应 发 挥 人 民 币 国 际 投 贷 基 金 作 用 的 实 践 。 基 金 将 定 向 支 持 本 公 司 全 面 服 务 科 创 企 业 走 出 去 , 为 科 创 企 业 提 供 全 链 条 金 融 服 务 。 本 次 合 作 将 补 充 本 公 司 跨 境 投 资 能 力 , 助 力 本 公 司 国 际 化 战 略 的 实 现 , 实 践 人 民 币 国 际 投 贷 基 金 的 功 能 作 用 , 助 力 人 民 币 国 际 化 国 家 战 略 , 支 持 实 体 经 济 高 质量发展。 概 无 董 事( 包 括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於 该 协 议 中 拥 有 重 大 权 益 。 由 於 朱 佳 女 士 为 与 璟 泉 私 募 、 璟 泉 善 诚 有 关 连 的 董 事 , 李 岷 先 生 、 闫 小 雷 先 生 为 与 北 京 金 控 集 团 有 关 连 的 董 事 , 因 此 从 良 好 企 业 管 治 角 度 , 李 岷 先 生 、 闫 小 雷 先 生 及 朱 佳 女 士 在 相 关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决 议 案 放 弃 投 票 。 概 无 其 他 董事就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 上市规则的涵义 截至本公告日期,北京金控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 10% 以上股份,属於本 公 司 的 主 要 股 东 , 北 京 金 控 集 团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包 括 璟 泉 私 募 以 及 璟 泉 善 诚 )属 於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规 定 的 关 连 人 士 。 因 此 , 根 据 香 港 上 市 规则第 14A 章,该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由 於 有 关 该 协 议 项 下 拟 进 行 的 交 易 之 所 有 适 用 百 分 比 率( 定 义 见 香 港 上 市 规 则 第 1 4 . 0 7 条 )中 最 高 者 超 过 0 . 1 % 但 低 於 5 % , 该 协 议 项 下 拟 进 行 的 交 易 豁 免 遵 守 通 函( 包 括 独 立 财 务 建 议 )及 独 立 股 东 批 准 之 规 定 , 惟 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 释义 「该协议」 指 中 信 建 投 投 资 、 璟 泉 私 募 、 璟 泉 善 诚 所 订 立 日 期 为 2 0 2 3 年 9 月 4 日 的 协 议 , 进 一 步 详 情 载 於 「该协议之主要条款」一节 「联系人」 指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 指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一 家 於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其 H 股 已 於 香 港 联 交 所 主 板 上 市 及 买 卖( 股 票 代 码 : 6 0 6 6 )且 其 A 股 已 於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及 买 卖(股票代码:601066) 「关连人士」 指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关连交易」 指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基金」 指 璟 泉 善 信( 北 京 )国 际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夥 企 业 (有限合夥) 「普通合夥人」 指 璟泉善诚管理谘询(北京)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有限合夥人」 指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合夥人」 指 普通合夥人及有限合夥人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 指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附属公司」 指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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