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年04月18日 19:20
【摘要】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控体 系,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和环 节,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查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郭华平、李旭、左富强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更多公告
- 【三川智慧: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18 19:20)
- 【三川智慧: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2024-04-18 19:20)
- 【三川智慧:关于控股子公司天和永磁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 (2024-04-18 19:20)
- 【三川智慧: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19:20)
- 【三川智慧:关于控股子公司川宇贸易减少注册资本并调整出资比例的公告】 (2024-04-18 19:20)
- 【三川智慧: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8 19:20)
- 【三川智慧: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1-31 18:08)
- 【三川智慧: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1-12 15:53)
- 【三川智慧: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的回复说明】 (2024-01-08 19:14)
- 【三川智慧:关于三川智慧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03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