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年04月18日 21:33
【摘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和跟踪,并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审计准则和执业道德规范,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并独立客观发表审计意见。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1996 年 3 月 20 日注册成立于北京, 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至 2022 年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从业人员 751 人,其中合伙人 44名,注册会计师 229 名,其中超过 180 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10 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1.50 亿元,总计为 1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证券业务收入 0.33 亿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客户主要分布在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融证券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建筑业等多个行业,金融证券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4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70 万 元整。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 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二、公司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工作安排,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报告期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及其相关方关联交易情况、合并风险监管报表、母公司风险监管报表、财务专项合并监管报表、信息系统建设投入指标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安全性监管报表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经审计,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代表进行了及时、充分沟通,为审计委员会等主体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较好保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资质审查、沟通协调、监督评估等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明文件,对其基本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过往审计工作情况、服务经验、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出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 (二)2023 年 12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与中准会计师事 务所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见面会,会计师就审计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情况、公司 2023 年度总体审计策略、初步确 定的关键审计事项及拟实施的应对措施等内容进行说明,并就相关事项向审计委员会征求意见。经充分沟通,双方确定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三)2024 年 4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与中准会计师事务 所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后沟通会,会计师就审计服务内容及审计进展、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等进行说明,双方充分交换信息和意见,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沟通事项无异议。 (四)2024 年 4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 2023 年 度报告披露安排和双方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通过书面致函方式督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年审工作并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 (五)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在公司选聘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资质、专业能力、执业质量及独立性等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审计质量,维护股东利益;在年度审计 工作开展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策略、关键事项、审计重点和审计工作进展,有效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基于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 情况及执业质量的核查与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在开展审计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专业性、审慎性和应有的关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独立客观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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