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年04月15日 20:46

【摘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后续持续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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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后续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国光电气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05 号《关于同意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1,935.493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51.44 元,募集资金总额 99,561.77 万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946.73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0,615.0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全部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1]670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6,273.52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
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82,042.64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含现金管理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001012600767181  募集资金专户    43,494,566.76    -

 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001013500767178  募集资金专户    69,444,242.33    -

 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001012600767192  募集资金专户    72,679,617.53    -

 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001013300767188  募集资金专户    34,806,891.46    -

 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73010078801000001928  募集资金专户        1,096.13    -

      营业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001023400938743  大额存单账户    57,500,000.00  现金管理
 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001023900938734  大额存单账户    60,000,000.00  现金管理
 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001023500938726  大额存单账户    82,500,000.00  现金管理
 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001024500938700  大额存单账户  100,000,000.00  现金管理
 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001023400938732  大额存单账户    82,500,000.00  现金管理
 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001023700938744  大额存单账户    57,500,000.00  现金管理
 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001023700938716  大额存单账户  100,000,000.00  现金管理
 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001023800938723  大额存单账户    60,000,000.00  现金管理
 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余额

                          合计                            820,426,414.2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
币 60,000 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审核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1939 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认为:国光电气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9,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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