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金投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年04月08日 16:23

【摘要】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一、企业的基本情况(一)企业注册地和总部地址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于2017年10月19日由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

000633股票行情K线图图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
由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而来,本公司于 1987 年 12 月经沈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沈体改发(1987)9 号文批准,由原隶属于沈阳市冶金局的国有大型企业沈阳合金厂独家发起,采用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117812926M;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 1 号;法定代表人:韩士发;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 165 号;截
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资本为 385,106,373.00 元,股本为 385,106,373.00 元。

    (二)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镍合金制品的制造销售,实业投资等。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8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公司管理层确认,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公司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的方法和选择依据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 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一定比例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 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 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 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 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财务报表 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影响坏账准备转回占当期坏账准备转回的 5%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或影响当期盈亏变化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占相应应收款项 5%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

预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  变动幅度超过 30%
变动

账龄超过 1 年以上的重要应付账款及    占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余额 5%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其他应付款

                                    单项投资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500 万元,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或来源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绝对金额计算)占
                                    合并报表净利润 10%以上

重要的或有事项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且占合并报表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

    (六)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
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七)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作为基础予以确定。具备以下三个要素的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对其控制: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2)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母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3)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4)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八)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
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外币业务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一)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1)金融资产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公司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
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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