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博敏电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08日 17:49
【摘要】证券代码:603936证券简称:博敏电子公告编号:临2024-029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29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 B 区公 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9,146,64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7.4273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缓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5 人,独立董事洪芳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晓丹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 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169,079,447 99.9602 58,200 0.0344 9,000 0.0054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169,022,847 99.9268 114,800 0.0678 9,000 0.0054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23,954,976 97.6758 570,000 2.3242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23,954,976 97.6758 570,000 2.3242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23,954,976 97.6758 570,000 2.324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 3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23,954,976 97.6758 570,000 2.3242 0 0.0000 案 4 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 23,954,976 97.6758 570,000 2.3242 0 0.0000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5 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23,954,976 97.6758 570,000 2.3242 0 0.0000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 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 案 3-5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含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徐缓、谢小梅、刘燕平、谢 建中、刘远程、韩志伟、宋志福、曾铁城、李云萍、罗文明、王强、覃新、覃小 双、徐梅龙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 144,621,671 股。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琦雨、黎诗芸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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