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龙集团: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04月02日 20:14
【摘要】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雪龙集团股...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罗京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会计专业人士)、王锡伟,非独立董事贺群艳三位成员组成。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召开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 2023 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发布 2022 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机构 2022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计划》三项议案。 (二)2023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 2023 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了解审计 工作进展,督促审计工作按计划进行。 (三)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和《审计机构2022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三项议案。 (四)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六项议案。 (五)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二项议案。 (七)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三项议案。 (八)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机构 2023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计划》二项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审计过程中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工作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并提出聘请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因此,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天健会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有关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和沟通,督促审计工作开展,询问重大事项的细节,确保年度审计工作顺利推进,并对其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 我们认为天健会所能够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审阅了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认真审查了公司每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能够有效开展 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的管理控制以及决策服务职能,为公司的风险防患与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保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并对公司定期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出具确认意见,未发现编制的上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和遗漏,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务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并指导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岀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听取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和建议,认为上述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同时,委员会督促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定期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就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机构与天健会所之间的日常联系、工作配合展开了积极协调,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经营管理层、审计机构、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切实助力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我们将继续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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