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德民)

2024年03月29日 22:12

【摘要】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韩德民作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在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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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韩德民

    作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在职期
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情况

                        委托出席              对会议的投票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情况

                                                        对董事会审议的

    11          11          0            0                                4

                                                        议案均投同意票

    公司召集召开的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相关决策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就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发展动态、公司未来规划等内容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积极沟通交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恪尽职守,本着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薪酬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审阅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时间、事项、意
见类型列表如下:

 序号                  具体事项                      时间      意见

                                                                  类型

  1        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的独立

        意见。                                          2023 年 2 月 8 日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

        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拟续聘公司

  2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  2023 年 3 月 28 日  同意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预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以及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  2023 年 7 月 25 日  同意

        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拟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序号                  具体事项                      时间      意见
                                                                  类型

        股票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4    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以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2023 年 8 月 22 日  同意
        见。

  5        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8 月 30 日  同意

  6        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0 月 24 日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

  7    及关于拟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2023 年 11 月 13 日  同意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的独立

        意见。

  8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

        见。                                            2023 年 12 月 24 日  同意

    四、对公司经营管理的调查

    2023 年,本人专门安排时间了解公司运营情况,通过了解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意见等工作奠定基础。在参与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特别关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中小股东权益保障、信息披露等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止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
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学习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
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并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以及提高公司治理能力。

    (二)关注信息披露工作

    2023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公司主要围绕稳运营提质量、优化管理加强内控等经营重点开展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外,还要侧重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我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机会与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交流,对公司治理、战略执行等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事项

    2023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3 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
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24 年度,为持续推进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科学决策,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如既往地主动适应证券市场和公司发展新形势,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义务,为公司发展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不懈地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韩德民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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