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辰股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年03月29日 18:49
【摘要】证券代码:603755证券简称:日辰股份公告编号:2024-019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辰股份”)于 2024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60.2896 万份股票期权、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62.1000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1月16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出具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2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12月1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授予135.6319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2年1月5日,公司办理完成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135.6319万份股票期权。 7、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并相应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及行权安排,同步修订《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并相应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及行权安排。 9、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60.2896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2年6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6月2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7月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2年7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7月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2年7月20日,公司办理完成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7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 8、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并同步修订《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0、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62.100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说明 (一)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不再具备激励条件 鉴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于晓伟女士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另有5名激励对象 离职,根据《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 稿)》(以下简称“《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 6名激励对象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应对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28.00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 根据《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 条件之一。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 考核当年度对应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定比 2021 年,2023-2025 年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 行权期 考核年度 目标增长率 触发增长率 (Am) (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3 30.00% 22.50% 第二个行权期 2024 69.00% 51.75% 第三个行权期 2025 119.00% 89.25% 指标 指标完成度 行权系数(X) A≥Am 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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