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4年第一次)
2024年03月28日 15:32
【摘要】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4年第一次)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5人:黄澄清...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 年第一次)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独 立董事5人:黄澄清、俞明轩、杨义先、滕泰、陈雪奇,实到独立董事5人。会议由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推举黄澄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 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 前审议, 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 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在平等协 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独立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本页无正文,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黄澄清(签字): 俞明轩(签字): 杨义先(签字): 滕 泰(签字): 陈雪奇(签字): 202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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