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20日 18:44
【摘要】证券代码:002610证券简称:爱康科技公告编号:2024-024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 101 号公司三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38 人,代表股份 177,722,4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98,161,4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2.19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79,560,9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8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79,560,96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79,560,9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812%。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238,4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3378%; 反对 1,32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62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238,4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3378%; 反对 1,32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62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关联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98,161,470 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田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458,0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886%; 反对 1,26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11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296,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108%; 反对 1,26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89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田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苏雅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817,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2399%; 反对 4,90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6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655,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8345%; 反对 4,90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165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苏雅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1,379,5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4310%; 反对 6,34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569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218,0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0276%; 反对 6,34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972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苏常青、印佳雯 (三)结论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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