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拟接受以物抵债资产所涉及的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相关技术所有权及部分存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24年03月15日 20:46
【摘要】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拟接受以物抵债资产所涉及的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相关技术所有权及部分存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4]第670003号...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拟接受以物抵债资产所涉及的 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复方红豆杉胶囊 药品相关技术所有权及部分存货 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国融兴华评报字[2024]第 670003 号 (共一册,第一册) 评估机构名称: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日:2024 年 03 月 07 日 评估报告目录 声 明......1 摘 要...... 2 资产评估报告......5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5 二、评估目的......7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7 四、价值类型......18 五、评估基准日...... 18 六、评估依据......18 七、评估方法......2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2 九、评估假设......24 十、评估结论......26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26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8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29 十四、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签章......30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31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89 号宝景大厦 7 层 电话:010-51667811 传真:82253743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89 号宝景大厦 7 层 电话:010-51667811 传真:82253743 1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拟接受以物抵债资产所涉及的 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复方红豆杉胶囊 药品相关技术所有权及部分存货 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摘 要 国融兴华评报字[2024]第 670003 号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相关技术所有权及部分存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根据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拟接受以物抵债资产,需对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相关技术所有权及部分存货价值于 2023 年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拟接受以物抵债资产的市场价值。 评估范围为: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赛诺”)持有的复方红豆杉胶囊上市许可相关的全部药品技术及部分存货,其中药品技术包括但不限于药品批准文号、药品处方、生产工艺、技术秘密、专利技术、客户资料(市场渠道)、招投标资料、临床研究批件、临床前研究技术资料及其他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等。 具体以产权持有单位提供《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为准。 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五、评估方法:成本法、收益法。 六、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89 号宝景大厦 7 层 份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组评估价值为 28,139.87 万元。 七、特别事项说明 1、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量做出专业判断,并不涉及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证件及会计凭证,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合法为前提。 2、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预测资料,产权持有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本次评估在前述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了评估,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与《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保持一致。 3、本次以物抵债拟转让资产包含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相关技术所有权,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药品批准文号、药品处方、生产工艺、技术秘密、专利技术、客户资料(市场渠道)、招投标资料、临床研究批件、临床前研究技术资料及其他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条: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转让药品上市许可。受让方应当具备保障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质量管理、风险防控和责任赔偿等能力,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本次评估假设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后,能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相关义务。 4、本次转让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行为须经相关药品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批准后药品需变更注册,经与委托人沟通变更注册后将不再采用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故本次评估范围不包含复方红豆杉胶囊外包装涉及的相关商标,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 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89 号宝景大厦 7 层 及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89 号宝景大厦 7 层 电话:010-51667811 传真:82253743 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拟接受以物抵债资产所涉及的 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复方红豆杉胶囊 药品相关技术所有权及部分存货 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国融兴华评报字[2024]第 670003 号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相关技术所有权及部分存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产权持有单位为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委托人概况 企业名称: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201289453D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 192 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平 注册资本:129,736.5126 万(元) 营业期限:1992-12-30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化学原料药、中药材、中药成药、西药成药、保健品、特医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用辅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专营除外)、建材、金属材料(专营除外)、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机械产品、纺织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代购代销;自有房产经营;中药材、花卉种植经营;进出口业务;医药咨询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89 号宝景大厦 7 层 电话:010-51667811 传真:82253743 5 (二)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更多公告
- 【深华发A: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雄文)】 (2024-04-22 20:24)
- 【深华发A: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2 20:23)
- 【深华发A: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04-22 20:23)
- 【深华发A: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1-23 20:15)
- 【深华发A:深华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1-16 17:57)
- 【深华发A:深华发2022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05-18 18:17)
- 【深华发A: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3-04-24 18:36)
- 【深华发A: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04-24 18:36)
- 【深华发A: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 (2023-04-24 18:36)
- 【深华发A: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郑春美)】 (2022-09-30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