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生活: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年03月01日 20:17
【摘要】证券代码:002293证券简称:罗莱生活公告编号:2024-007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4-007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3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薛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薛霞: 经查,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莱生活或公司)存在下列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一是罗莱生活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收到时任董事赵丙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丙贤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赵丙贤在2023年10月26日前并未签署辞职报告,公司所披露上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二是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第五次(临时)、第六次(临时)会议参会人数及表决情况的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三是时任董事赵丙贤前期被采取留置措施,无法履行董事职责,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在知悉该事项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罗莱生活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薛霞作为直接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主管人员,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五十二条,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认真汲取教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措施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管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深刻反思并认真汲取教训,将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升信息披露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该警示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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