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024年02月29日 19:06

【摘要】证券代码:002217证券简称:合力泰公告编号:2024-022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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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4-022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2 月 2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 36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 高度重视,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针对相关内容及时展开认真核查 并回复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1,200,000 万元至 900,000 万元,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51,000 万元至
 -351,000 万元。你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2 月 8 日至 2 月 26 日的区间
 涨幅为 77.27%。

    现公司就以下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问题 1:根据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
 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回复:

    (一)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公司针对相关事项向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委”)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核实,并进行了认真自查。经核查,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作为智能终端核心部件一站式服务商,主要产品包括:显示类产品(OLED/TFT/TN/STN/电子纸等)、光电传感类产品、FPC 柔性线路板及应用产品等,产品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穿戴、智能零售、车载显示、通用显示、指纹门锁等诸多应用场景领域。

  目前公司所处行业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主业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鉴于当前公司出现一定规模的逾期债务,面临各债权人发起的诉讼、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因资金流受限的影响而引发公司手机端业务订单大幅减少,产能利用率未达去年同期水平,经营基本面未有改善。

  问题 2:根据本所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回复:

  公司收到本《关注函》后积极组织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相关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以书面回复确认“当前公司已被债权人发起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除此之外,不存
在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问题 3:根据本所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

  经自查,公司近期不存在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回复谨慎、客观,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的情形,不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的情形。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前期所有应披露信息均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公开披露,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准确性、公平性原则的情形。

  问题 4: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来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回复: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核查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未有发现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
内未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问题 5:请你公司结合前述事项,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为-651,000 万元至-351,0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之“(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事项

  2024 年 2 月 4 日,公司债权人福建华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福建
华闽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且具备与主要债权人开展自主谈判的能力为由,已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材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福州中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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