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能科技: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再次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02月06日 16:42
【摘要】证券代码:688063证券简称:派能科技公告编号:2024-008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再次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再次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 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维护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公司将采取措施,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股价的长期稳定。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韦在胜先生“关于上海派能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韦在胜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 2 月 6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韦在胜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9.75 元/股(含); 6.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75,626,333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49.75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1,335,55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0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49.75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667,78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02%。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韦在胜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提议提交日,提议人韦在胜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有相关公司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韦在胜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前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8.34 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2023 年 9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5)。 截至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15,843 股,占公司总股本 175,626,333 股的比例为0.57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35.03 元/股,最低价为 68.0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813,544.7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两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32,000 万元(含)。 八、其他事项 公司将以“为零碳社会的能源自由而努力奋斗”为使命,以“让储能服务亿万大众”为愿景,践行“诚实、守信,有担当;团结、协作,讲贡献”的价值观,持续深耕储能市场,以磷酸铁锂电池技术为基础,同时加大研发资源跟踪重点技术路线;推进数字化转型、构建清洁供应链和清洁生产。在未来的发展中,公司致力于将“绿色”与“智能”融合于企业运营之中,推进工厂向智能化、数字化转型,使产品向绿色化、智能化转变。在全球的碳中和大潮中,公司将始终坚持自身绿色制造的理念,不断前行。公司深知初心不忘,方能走得更远,公司将继续用智慧和努力为客户、股东、员工和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公司将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公司管理层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以期实现长足发展,回馈广大投资者。 公司将积极建立公开、公平、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沟通渠道,继续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专线等各种形式与投资者积极沟通,加深 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树立市场信心。 九、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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