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2月04日 16:26
【摘要】证券代码:300686证券简称:智动力公告编号:2024-008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02 月 02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02 月 0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02 月 0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02 月 02日 9:15-15:00。 2. 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小布二路 10 号东莞智动力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智动力”)第四届董事会。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加维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5 人 出席现场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9,271,138 股 会议的情况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比例 34.2528%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会议的股东人数 2 人 通过网络投票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19,524 股 参与会议的情况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比例 0.2377%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人数 2 人 中小股东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19,524 股 出席会议情况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比例 0.2377% 注:中小股东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 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868,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2%;反对2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2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005%;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9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868,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2%;反对2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2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005%;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9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3.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3.0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868,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2%;反对2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2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005%;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9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0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868,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2%;反对2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2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005%;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9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第 1 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石力律师、洪锫锟律师(下称“信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02 月 02 日
更多公告
- 【智动力: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4-04-24 22:10)
- 【智动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22:09)
- 【智动力: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4-04-24 22:07)
- 【智动力: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2 18:02)
- 【智动力: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2-05 17:14)
- 【智动力: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1-16 18:10)
- 【智动力: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2023-12-25 19:10)
- 【智动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15 17:37)
- 【智动力: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5 17:36)
- 【智动力: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1-15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