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26日 17:22
【摘要】证券代码:301013证券简称:利和兴公告编号:2024-004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在公司汇德会议室 以现场同步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宜潘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刘湘云、张志杰、郑晓曦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深圳 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28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召集了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人员对《决定书》提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研讨,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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