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29日 21:20
【摘要】证券代码:000786证券简称:北新建材公告编号:2023-052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北...
证券代码:000786 证 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 2023-052 北 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3年 12月 29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号国海广场 2号楼 6层会议室。会议通知于 2023年 12月 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月华女士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委托理财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审批与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委托理财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在前述期间内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实施每一笔委托理财有关事宜。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3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该议案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3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障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3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 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3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该议案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 12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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