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建设:关于修订《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年12月11日 19:30

【摘要】证券代码:002302证券简称:西部建设公告编号:2023-090关于修订《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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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3-090
  关于修订《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的议案》。公司对《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12 日

附件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3 年 12 月)

下表所有显示加粗文字为新增内容,显示删除线文字为删除内容:

 编号  修订前                    修订前条款内容                    修订后                    修订后条款内容

        序号                                                        序号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
                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          展党的活动,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保
 1      12    促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    12    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
                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
                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2      41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41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
                作出决议;                                                  出决议;


编号  修订前                    修订前条款内容                    修订后                    修订后条款内容

        序号                                                        序号

              (10)修改本章程;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 42 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2)审议批准第 42 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          (13)审议批准第 43 条规定的财务资助事项;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14)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          (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17)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          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
                                                                            效;

                                                                            (18)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
                                                                            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
                                                                            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3      42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2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
              (2)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公司的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3)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公司及控

编号  修订前                    修订前条款内容                    修订后                    修订后条款内容

        序号                                                        序号

              供的任何担保;                                              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3)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资产 30%的担保;                                            (4)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过 70%;

              (5)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5)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6)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万元以上;                                                  (6)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
              (7)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以上;

              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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