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安: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3年11月30日 17:11
【摘要】证券代码:000839证券简称:ST国安公告编号:2023-70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案件所处的诉...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 国安 公告编号:2023-70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 公司在本次诉讼案件中为被告。 3. 涉案金额为借款本金 88,960,000 元及利息 19,345,742.47 元,以借款本金 88,96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6%支付自 2023 年 9 月 22 日起至还清之日止逾期 利息。 4. 本案现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实际损益影响最终以法院终审判决 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案件基本情况及诉讼进展 原告海南和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和盛”)因借款合同纠纷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一中院”)对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向海南和盛偿还借款本金和逾期利息合计 126,133,119.7 元。公司在收到海 南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件后,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就诉讼案件情况进行披露(中信国安: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5)。 海南一中院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开庭审理了本案。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 司收到海南一中院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作出的(2022)琼 96 民初 535 号《民事 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 二、本案一审判决结果 1.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原告海南和盛借款本金 88,960,000 元及 利息 19,345,742.47 元,并以借款本金 88,96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6%支付 自 2023 年 9 月 22 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2.驳回原告海南和盛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672,465.6 元,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 5,000 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海南一中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述判决尚未生效。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 本案现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 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终审判决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海南一中院(2022)琼 96 民初 535 号《民事判决书》。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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